中共宜賓市清源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
關于張宇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關于張宇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公司各部門及下屬子公司:
根據工作需要,經過集體研究、組織考察、民主測評、任前公示等相關程序,經集團公司黨委研究決定:
任命張宇同志為宜賓市清源水務集團有限公司一水廠送水主管。
按照集團公司黨委《關于集團公司干部任職年齡及待遇的管理規定》(宜水司黨發[2017]14號)文件精神,由本人申請,經集團公司黨委研究同意:
王家英同志不再擔任宜賓市清源水務集團有限公司一水廠送水主管職務。
王繼明同志不再擔任宜賓市清源水務集團有限公司黨群部工會主管職務。
張宇同志的任職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繼續任用。
中共宜賓市清源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
2017年9月20日
2017年9月20日